財產受損,應起訴要求賠償損失還是恢復原狀呢? 在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,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要求對受損財產進行“恢復原狀”還是“賠償損失”呢? 1、舉證責任不同 如果當事人想讓法院判決被告對受損財產進行恢復原狀,那么當事人舉證的重點將會是財產受損的事實及財產的原狀。如果當事人想讓法院判決被告對受損財產進行賠償損失,那么其舉證重點將會是財產受損的事實及財產受損的具體數額。 宜昌鄭磊律師認為,如果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為“恢復原狀”或“賠償損失”,在法院審理過程中,當事人舉證證明受損財產原狀的,應支持“恢復原狀”,當事人舉證證明具體損失數額的,應支持“賠償損失”。 2、執行標的不同 “恢復原狀”不涉及到損失評估,不需要鑒定。法院好判但是難以執行。“賠償損失”涉及到損失評估,需要鑒定,法院易于執行。 來源:“恢復原狀”或“賠償損失”:選擇性訴訟請求應如何選擇?http://hnyyzy.chinacourt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13/05/id/962643.s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