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(股權收購) (2020)君民意字第 號 宜昌ХХ公司: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接受宜昌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委托,擔任專項法律顧問,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,以及我國現行法律、法規、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(或ХХ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),就宜昌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收購ХХ公司(或企業)股權(或資產)有關事宜,出具本法律意見書。 本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范圍如下: 1.根據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與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簽訂的《律師聘請協議》,ХХ律師事務所審核以下(但不限于)事項后給出相應的法律意見,并給出最終法律意見。 (1)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收購ХХ公司(或企業)股權(或資產)的主體資格; (2)ХХ公司(或企業)出讓ХХ公司(或企業)股權(或資產)的主體資格; (3)本次收購協議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; (4)律師認為需要審查的其他事項。 2.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僅就與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收購ХХ公司(或企業)股權(或資產)有關事宜發表法律意見,不對有關會計、審計、資產評估等專業事項發表意見。 3.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,是基于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已向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承諾,ХХ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所有原始書面材料、副本材料均為真實,沒有虛假、偽造或重大遺漏。對于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審核的文件原件的真實性,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沒有再作進一步的核實。 4.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經過認真審核,證實所有副本材料、復印件和原件一致。 5.對于本法律意見書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,ХХ律師事務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、會計師、評估師、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或其他單位出具的文件發表法律意見 6.本法律意見書僅作為ХХ公司(或企業或自然人)收購ХХ公司(或企業)股權(或資產)之目的使用,不得作任何其他目的。 7.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法律文件,隨同其他材料一同上報,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 湖北君任律師事務所鄭磊律師認為股權收購應首先注意:1、簽訂合同的主體 在股權轉讓中,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,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,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。在實踐中,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,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。另外,如果受讓方是公司,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;如果是自然人,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。 2、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,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,放棄優先購買權時,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。同時,還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,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后果。另外,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,均要形成書面材料,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后反悔,導致糾紛產生. 3、受讓人應盡量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,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1)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,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認繳出資額。 2)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(違約)的瑕疵,即股東出資不按時、足額繳納。 3)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。 4、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、事項繁雜,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,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。律師提醒,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,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,以防患未然。 5、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,降低法律風險。 |